那个曾小小一个的孩子,已长到如此高度?
满眼的不可置信中,沈卫叔用满是汗水的手抹了抹眼睛。
“沈卫叔就不想我吗?”
面对活生生的绛莺,沈卫叔全身的力气似乎都消失了。
像极了!
真是太像了!
“小姐!小姐!”
沈卫叔颤抖着呼唤了两声,泪水已夺眶而出。
院中的小男孩闻言,如石雕般愣在当场。
此人竟是阿爹时常挂在嘴边的那位小姐?
糟了糟了,若是她告状,阿爹肯定会抛弃自己!
在遇到阿爹之前,那时他不过是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,多亏阿爹心善,因此他才有了家。
孩子的内心充满了恐惧,只见绛莺的目光投射过来。
“小姐,为何不进屋?我的房子虽简陋,但也能帮小姐挡阳遮荫。”
绛莺笑眯眯地看着小孩,看得小孩心里直发毛。
“哦~是因为屋里太闷热了,想出来透口气,对吧?”
绛莺给足了台阶,小孩连忙点头附和。
进屋后,沈卫叔哪里舍得用茶叶泡水,只能尴尬地为绛莺冲了杯糖水。
之前福贵跟绛莺给的银子,大多他都不舍得花,只当作是将来为主人办事的备用金。
绛莺并未揭穿,知道沈卫叔不会擅自使用,下次她会专门送些实用的东西来。
“小姐这些年过得怎么样?”
虽然福贵也跟他说了很多绛莺的近况,但他这个年纪,实在不晓得该和绛莺聊些什么。
绛莺抿了一口糖水,反问道:“都挺好的,沈卫叔呢?”
就这么简单的对话,让沈卫叔的眼眶再次湿润。
他的小姐,从前是那深宅大院中未经风雨的花朵。
在遭遇变故的岁月里,绛莺小姐自学吟诗,仅仅一个午后,便让老爷赞不绝口。
而今,却要以侧室之身委身他人……
但,至少,生命得以延续。
沈卫叔虽然嘴上没有多言,绛莺却心领神会,她细嫩的手轻轻搭在沈卫叔粗糙的手掌上。
“沈卫叔,能有今日,我已感到无比知足。”
意识到氛围过于沉重,绛莺不愿再让沈卫叔沉浸在悲伤之中,于是转换话题:“对了,你家小家伙叫什么来着?”
提到这个,沈卫叔的脸上难得浮现出一丝笑意:“名叫阿强,我捡到他时他就叫这个名字,我一个粗人,也没想过给他换个名。”
“哎呀,小姐才智过人,何不为他取个更有意义的名字呢?”
尽管多年没有先生亲自教授,绛莺虽偶有阅读,却不敢自诩聪慧。